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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交警中秋截获“厢式炸弹”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09-29  浏览次数:90
核心提示:燕赵都市报讯(记者刘涛 通讯员洪敦尚)9月24日是中国的传统节日——中秋节!为了让人民群众过好这个团圆节,石家庄市环城大队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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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赵都市报讯(记者刘涛 通讯员洪敦尚)9月24日是中国的传统节日——中秋节!为了让人民群众过好这个团圆节,石家庄市环城大队裕翔南警务站路面执勤人员始终坚守岗位,全力加强路面车辆的盘查!10时许,一辆非法载有约3吨重的易燃危险品厢式货车落入法网,及时剔除了一枚“厢式炸弹”!

9月24日,环城大队裕翔南警务站民警正在执勤时,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在见到路面有交警查车时,左躲右闪,意欲躲避民警的盘查,但最终还是被截停了下来。面对民警,司机神色紧张,当被问及车内装有何物时吞吞吐吐,谎称车内装的是“环保液”。

民警打开车辆后厢门,眼前的情景着实让民警也吓了一跳,车内竟满满装载三大塑料桶散发出浓重刺激性气味的不明液体,从气味来判断,应是疑似汽油类的易燃液体。司机说是送往某饭店作为燃料用的。民警走上车,仔细观察,发现其中一个桶上还连接着长长的塑料管,管的末端的水龙头上还滴着油滴。

面对民警的质询,司机道出了实情:其名叫何某,现年28岁,衡水市饶阳县人。一个月前,他受雇于市区某饭店当司机,专门从南三环外某村向饭店运送该易燃油作为饭店取火燃料。他说,这种油先是由专用油罐车运送到南三环某村,然后分装到他开的这辆厢式货车上的油桶内。他也见过油罐车上有“易燃”“危险品”等标志,因为厢式货车比较隐蔽,加之自己很需要这份工作,也就顾不得危险不危险了。

随后,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,共计罚款1000余元,驾驶证记18分。

此案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已移交至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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