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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将开展无证幼儿园治理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07-26  浏览次数:62
核心提示:河北新闻网讯(记者王萌 刘杰实习生丁超)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,保障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,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

河北新闻网讯(记者王萌 刘杰实习生丁超)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,保障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,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,近日,石家庄市将在石家庄市范围内开展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。

据了解,此次综合治理将按照“规范一批、整改一批、取缔一批”的工作思路,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,进一步规范石家庄市幼儿园办园行为,到2018年底,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盲区和安全隐患,形成健康有序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。

各县(市、区)政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,针对无证幼儿园存在的突出问题,进行集中综合治理,对无证幼儿园下达告知书,分类提出处置意见,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,并督促落实。

对有办园意向或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,当地乡镇政府(街道办)要提前介入,讲明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,督促其按标准和程序筹建,对无法按照标准筹建的要及时制止。

对基本符合办园标准且通过整改能够达标、无安全隐患或整改后可消除安全隐患、符合幼儿园布局规划的无证幼儿园,当地县(市、区)政府要指导、帮助、督促其按规定进行整改。达标后,依法依规按程序验收、审批并核发办学许可证。整改期间,要重点监控,确保暂存期间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。

对于无安全隐患或经整改后可消除安全隐患,但短期内达不到基本办园标准且在园幼儿分流困难的,当地县(市、区)政府要逐园予以建档立卡并派人驻园整改,结合本辖区实际,设立托幼点,引导推动无证幼儿园加大投入、提档升级,切实改善办园条件。

对于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,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和不愿整改、整改不到位不能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和健康等基本要求的无证幼儿园,由当地县(市、区)政府依法予以取缔,并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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